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2-06-07
2012届毕业生:
为及时、准确与各毕业班结算(退发)教材款,请注意以下事项:请尚欠交学、宿、杂费的同学尽快交清欠费,未交清学费的,不论欠费金额多少均视为欠费,暂不退付教材结算款。请相互告知。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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