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 17、18日,总务处分别在天河、黄埔和清远三校区对学院五个食堂的工作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讲座。
讲座由总务处张春莲同志授课,用PPT形式,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解读为主要内容,通过对比新旧食品法,重点强调了新《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从行政处罚、行政问责等法律责任着手,认真解读了违法案的条款适用范围、处罚依据、处罚措施,以及具体的操作规定。
此次培训有效加深了各校区食堂负责人、食堂一线员工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了解,提高了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引导各食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流程,更好地确保全院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清远校区培训现场
▲天河校区培训现场
▲黄埔校区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