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关于将广州市越秀区文德路小学食堂等列为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的通知》,我院清远校区第二食堂榜上有名,被评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
自2014年以来,我省提出建设100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工作布署,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设,推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督促学校食堂提升硬件设施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我院清远校区第二食堂在2012年11月就获得了“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成为第一批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在此基础上,2014年8月,该食堂代表清远市参加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的评选。
评选期间,学院分管后勤的王满元副院长多次到清远校区指导食堂评选工作,在去年暑假期间,两次陪同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检查组一行到现场检查,并要求清远校区第二食堂负责人丁方总经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硬件投入,如加装餐厅空调、整改厨房烟囱等项目,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完善相关文档资料。
此次清远校区第二食堂获此好评,学院将通过树立示范单位先进典型,推广食堂先进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增强三校区所有食堂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放心的餐饮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