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物业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进公寓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学生公寓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功能,及时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学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经研究,决定举办“学生公寓接待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周二下午15:30--16:30
二、接待地点
清远校区学生公寓2栋架空层、3栋党建活动室等
(其他校区视活动效果后适时开展,如有问题反馈可直接联系各校区寓委会)
三、活动参与人员
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公寓管理人员、物业经理或主管、寓委会干部等公寓中心人员,视情况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校领导参加。
四、接待对象清远校区在校生
五、接待日主要接待受理的事项
1、同学们在公寓生活和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属学校后勤
管理、学生管理、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的事项;
2、同学们对清远校区建设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学生公寓中心将每周受理的问题分类梳理成表,并反馈
至学校寓委会,定时向师生公布问题处理进度。六、来访人员须知
1、来访人员需服从接待安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依法有序反映情况和问题;
2、反映同一问题的群体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
3、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无理闹访缠访、妨碍正常接待工作秩序。
七、11-12月“学生公寓接待日”接待安排
序号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部门 |
接待人员 |
1 |
11月23日 15:30-16:30 |
学生公寓2栋架空层 学生公寓3栋党建室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等 |
保卫处 |
张莉、邱敏坚 |
物业 |
孟经理、杨经理 |
寓委会干部 |
略 |
2 |
11月30日 15:30-16:30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等 |
财务处 |
陈春凤等 |
物业 |
孟经理、杨经理等 |
寓委会干部 |
略 |
3 |
12月7日 15:30-16:30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等 |
学生处 |
龚成等 |
|
|
|
物业 |
孟经理、杨经理 |
寓委会干部 |
略 |
4 |
12月14日 15:30-16:30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 |
学生处 |
龚成等 |
物业 |
孟经理、杨经理 |
寓委会干部 |
略 |
5 |
12月21日 15:30-16:30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 |
保卫处 |
邱敏坚 |
物业 |
杨经理、黄道海 |
寓委会干部 |
略 |
6 |
12月28日 15:30-16:30 |
总务处 |
蔡琳、卢海荣 |
保卫处 |
邱敏坚 |
物业 |
孟经理、李爱群 |
寓委会干部 |
略 |
总务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