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食物中毒预防、传染病防控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新学年学校卫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2】71号)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 目的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
二、 适用范围
1、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恶急性、食源性疾患。
2、 较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超过30人。
3、 传染病疫情暴发: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霍乱、登革热、流感等传染病疫情暴发。
三、 机构设置
突发较大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暴发等公共卫生事件时,由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周桂兰
副组长:徐志良
成员:邱秀芳、谢启文、林平、吴清兰、张朝山、杨建、唐宏强、王宇花、张惠琼、黄美玉。
办公室设在医务室。
四、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预防
1、 在学院医务室的指导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材料、广播、黑板报等)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2、 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定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
3、 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健康体检,持有效证件上岗。
4、 采购食品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配备专业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人员及时进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好进货质量关。
5、 食品生熟分开,配备专门熟食间,确保卫生安全,保证原料新鲜。
6、 食品操作区内严禁外人(非工作人员)进入。
7、 对每天供应的饭菜做到留样冷存四十八小时,备查,无异常情况后再处理。
8、 对食堂管理人员、厨师、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9、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除四害,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厕所和垃圾的管理,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10、 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11、 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五、 应急处置预案
1、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病状、疑似传染病时,现场陪同人员或抢救人员应马上将中毒人员、疑似传染病人员护送到医院进行及时诊疗,医务室做好追踪登记工作,一旦确诊,协调各部门及时做好相关隔离措施。
2、对食物中毒或疑似病状、疑似传染病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医务室及时上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申请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由工作小组上报上级防疫行政管理部门。
3、 对食物中毒或疑似病状、疑似传染病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医务室经请示组长同意,及时联系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支援,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各系部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和保障工作。
5、对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所有食物、刀具、设备、食品留样进行封存,积极配合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对食物中毒原因调查。责令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业整顿。
6、 系部、辅导员对食物中毒或疑似病状、疑似传染病的学生进行慰问,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稳定学生的情绪。切实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7、 学生处、团委做好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心理干预,并注意正面引导,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8、医务室及时反馈患病学生的信息,配合医疗部门对学生积极治疗,争取早日康复。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