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二期建设工程(学生生活区、教学行政区)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2-13213]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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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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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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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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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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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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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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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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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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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联系人:钟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7198547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3--3370322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建设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