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综合与保卫党支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暨每周一学活动
6月18日下午,清远综合与保卫党支部在图书馆512会议室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暨每周一学活动,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学习活动。
会上,党员同志轮流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逐条学习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及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要求学习好掌握好党章、党的各项纪律,真正做到知边界、明底线。通过深入学习,大家加深了对党员违纪行为处分的了解,并以党的纪律作为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坚定守好廉政勤政的本分,传承廉政清风。
与会人员共同学习《案例分析汇编》的《公务活动期间接受宴请行为如何定性》、《私人宴请后再公款报销如何定性》等典型案例,深入交流分析,并引以为鉴,坚守廉洁底线,做拒腐之人。
在领学“每周一学”第15期内容中,重点学习了《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全面深化改革和少年儿童等工作(新闻稿)》内容,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把握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更加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为广东推进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复习了《条例》第五十八条至第六十六条内容,将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处分条例铭记于心。
全体党员学习现场
学习结束后,支部自查“八个一”特色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确定了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方案,通过参观加深支部党员对廉政教育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党员的廉政意识和道德修养。此次学习活动深入推进贯彻支部党纪学习教育,加深了全体同志对党纪法规的全面了解,增强了纪律意识。
初审:吴春愉
复审:袁维松
终审:方永航